一、“三审”的基本原则
1、文责自负原则
记者对其创作的稿件所引起的问题,承担主要责任。
2、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原则
负责初审、复审、终审的人员对其审核的稿件所引起的问题,承担岗位责任或领导责任。
3、逐级审核原则
严格按照初审、复审、终审的顺序进行审核,初审、复审、终审三个审核环节中任何两个环节的审核工作不能由同一人担任。
二、“三审”的基本制度
1、一般内容的审核
自采和转载的新闻内容,均实行“三审”制度,未经签字备案的内容一律不得发布。
2、重要内容的审核
重要新闻(主要领导的重大政务活动,党代会、两会,重大舆论监督,突发事件、灾害事件、重大案件)的稿件、重要新闻的版面(栏目、界面),须经媒体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发布。特别重大的稿件,需报送上级党委宣传部或有关部门审定。送审的稿件需有审定部门领导的签字备案。
3、重点时期、重点时段、重要版面(栏目)内容的审核,必须由媒体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备案发布。
4、重新发布的内容,必须按照“初审、复审、终审”的审核制度重发重审,而且不可以随意跳漏环节,未经重审签字备案的内容不得重新发布。
三、“三审”的基本标准
新闻内容发布“三审”主要是把好政治导向关、新闻事实关、语文差错关、技术指标关和创作技巧关。
(一)政治导向关: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、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,这是一条红线。